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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A签证和L1B签证的区别

  美国L-1签证是一项非移民签证,允许海外公司将高管、管理人员和专业知识型员工派遣到新的或现有的美国办事处,时间期限为7年。员工在过去3年至少1年内必须在美国公司的子公司、母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工作。这可能是企业以最小的投资扩展到美国的绝佳方式。
  根据EB1-C移民计划的就业移民(永久居留)要求与L-1A执行和经理签证类别的要求相似。许多海外高管和管理人员首先申请L-1A签证,然后再申请EB1-C,这是获得移民签证(绿卡)的最佳方式之一。
在美国经营的公司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相关服务中心申请L-1签证,将其转移到美国境外。这类员工最初将被授予长达三年的L-1签证。

有两种类型的员工可能会被美国L-1签证:
 1、L-1A签证:
适用于高管和经理,管理和执行角色的法定定义是相当严格的,要求对职位职责有详细说明。特别是经理必须有专业技能和关键职能,负责重要部门。这些人员签发了L-1A签证,最初为期三年,最多可延长两年,最长为七年。

2、L-1B签证:
适用于专业知识型员工,该类别涵盖了公司产品/服务、研究、系统、专有技术、管理或程序方面的知识。该类员工将签发L-1B签证,最初为三年,最长可延长至五年。
在完成L-1状态的最大允许期限后,雇员必须在新的L或H身份申请之前,至少在美国境外从事一年以上的工作。

L1A签证与L1B签证有什么区别?
  L-1A是发给赴美国分机构的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的签证,而L-1B是发给专业知识人员的签证。 L1A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7年,而L1B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为5年。 根据EB-1类别(优先工作者),L1A上的人员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绿卡”),此外,L-1As不必经过劳工认证程序。
  无论是L-1A或L-1B,在美国都是代表其国外的母公司工作或展开业务,签证持有者的家人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随行,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公立教育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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