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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师细说L1签证办理

美国L1签证办理用一句话概括:一条主线,牵着美国内外两个关联公司。跨国调动,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提交四方面的材料。 L1b最长是五年, 主要程序分六个步骤完成, L1A七年就到头了。 美国公司到达一定规模后, 高管可通过EB1C早早拿到绿卡。
(1) 一层关联公司关系,一年工作经验,一年以后可延期或申请绿卡
L1签证是把一个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从一个美国境外公司调派到一个美国境内公司来工作。这里存在很多的“一”。
首先,存在一个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这是公司内部人员调派的前提条件。美国境内的未来雇主和美国境外的现在或先前雇主应该有同一个“common ownership”。它可以是一方控股另外一方, 或者双方同属于第三方控股。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姐妹公司,分公司等。
其次, 一个雇主,一份合格的职场履历,一份工作承诺。 L1到美国来是为特定的关联美国雇主工作的。 该美国雇主offer的应该是一个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位。 L1 是基于这个工作机会来提出申请, 进行调动的。
(2) 二个关联公司,两种不同L1类型,允许双重意图
L1是两个相互关联的公司之间的跨国内部调派。 这里面会两个职位描述: 过去或现在在美国境外公司的职位应该是管理或核心技术职位。 未来的在美国公司的job offer 也应该是管理层或核心技术职位。
L1签证有两种不同类型:L1A和L1B。L1A签发给高管层管理人员,L1B签发给核心技术人员。此外, L1有常规的单独L1申请, 以及为大公司简化手续大批量申请而设计的Blanket L1。
此外, 按照美国公司营运时间的长短, 有start-up company 申请, 和established company 申请两种。 这两种申请对公司的规模,报税,人员及文件要求有很大不同。一旦公司营运超过了一年,就要按照established company 的标准要求来对待。
L1的申请一般经过两关:首先是移民局批准雇主的申请。接着是受益人到领事馆申请L1签证。如果受益人已经在美国,可以直接转换到L1身份。 但一旦离开美国要回来,还得到领事馆申请L1签证。
L1的延期,每次一般都是批两年。
和很多其它非移民签证对比, L1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允许双重意图(dual intent)。 L1可以合法地拥有双重意图(dual intent),想移民也行,不想移民也行。 总之,移民意图不能成为L1签证拒签的理由。
(3) 三年初始期限, 三个条件要满足。
L1申请, 有三个条件要合格: 合格的公司关系,合格的职责位阶, 合格的工作履历。 而且, 拿到L1身份以后, 身份的维持和有效还要取决于持续合格有效的公司关联关系。
L1受益人在过去三年里至少要在美国境外的关联公司连续工作过一年以上。这个三年,可以从L1申请之日起倒算,或者是L1受益人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
按照总共允许的身份时间长短,有三种情形。 L1A总共可以长达七年。 L1B总共可长达五年。 Intermittent L1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 但Intermittent L1 通常每年在美国的时间不会超过六个月。 但由于L1期间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可以追回, L1的总体时间按跨度可以超过7年。
(4) 四方面材料
L1申请通常要整理递交四方面的材料:
1)美国公司的材料
2)海外公司的材料
3)两者之间隶属关联的证明材料 (出资证明,股票单等)
4)受益人的资历文件
(5) 五年L1B最长期限
持L1B核心技术人员在美国的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但要注意的是,期间在美国境外出差或停留的时间可以排除在外。
另外, 如果是母子公司关系,一方应该占有另外一方应该超过50%的股权或者有否决权。
(6) 六个分步骤
以在美国开新公司为例,用L1方式到美国工作,直到最后拿绿卡,大致要经历六个步骤:
1. 可行性分析, 在移民律师指导下着手准备;
2. 注册美国公司,申请EIN 联邦 纳税号,开公司银行帐号,往美国公司帐号打钱注资;
3. 租办公室,申请商业许可证,雇佣员工,起草商业计划书;
4. 收集整理四方面的材料,递交L1申请,获得批准;
5. 发展公司业务,雇员营收见增长,申请L1延期;
6. 营收和雇员达到一定规模以后申请EB1C移民,取得正式绿卡。
(7) 七年L1A最长期限
L1A身份在美国的总长不超过七年。 但是在此期间,L1受益人在美国境外旅行停留的时间可以从七年里面排除。七年届满后,L1受益人如果离开美国回到境外关联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又可以重新申请L1签证回来, 新的七年重新起算。  等到美国公司有了一定的营业和雇员规模以后, 高管可通过EB1C早早拿到绿卡, 一般不用等到七年届满。

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还是L1的投资金额要求和美国公司的雇员人数。 移民局对此资金数量和员工数量都没有硬性要求。但根据我们的经验,L1公司的初始投资一般能有一二十万美元就可以了,后面可以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 Start-up 公司的initial L1 申请不一定要有雇员,能有一两个当然更好,但一定要商用办公室和翔实的商业计划书。 L1延期通常要看到公司业务开展,营收增加和雇员人数增长,通常至少要有四五个雇员。递交EB1C移民申请的时候, 公司最好要有十个以上的雇员, 营业收入最好有一百万以上。 雇员可以是全职,也可以是兼职的。 雇员人数可以算L1本人,有工作许可的L2配偶以及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当然, 如果美国这边只是研发机构或代表处,运作资金完全来源于境外母公司, 可以没有自己的独立营收, 但雇员人数和薪资要达到一定水平。 雇员的薪资水平很高, 那雇员人数可以相对低一些。 如果很多是临时工, 半职工,合同工,而且雇员的薪水很低,那么雇员的人数可能要多一些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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