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注册欧盟商标流程代办
1、欧盟商标赋予所有者的权利:
(1)共同体商标欧盟商标的注册应赋予所有者专有权; (2)在不损害在欧盟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获得的所有者的权利商标,该欧盟商标的所有人有权阻止该商标的第三方在贸易过程中使用,关于货物或服务和任何标志。 其中包括: 1)符号与欧盟商标在商品或服务方面相同的任何标志,与注册欧共体商标的商标相同; 2)如果其身份与共同体欧盟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任何标志,并用于与其身份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如果存在的话,欧盟商标被注册的标志公众混淆的可能性包括可能性标志与商标之间的关联; 3)任何与欧盟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志,并用于与之相关商品或服务,与欧盟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已注册,其中后者没有正当理由使用欧盟商标。下列情况商标所有者可禁止第三方对商标的使用: (1)将该标志贴在该货品或其包装物上; (2)提供货品,将货品投放市场或根据该等货品而放置于该等货品上签署、提供或提供服务; (3)根据该标志进口或出口货品; (4)将该标志用作某行业或公司名称或某行业或公司名称的一部分; (5)使用商业文件上的标志和广告; (6)以违反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的方式使用广告中的标志。 3、商标注册程序: (1)查册,检索商标是否被注册过; (2)提交申请文件; (3)领到申请回执; (4)政府受理,作内部审查; (4)通过审查,登报公告; (6)通过公告后再入文件领证书; 4、申请所需资料: (1)商标拥有人的全名和地址;(2) 所要占有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商标申请类别); (3)商标logo样本。 以下内容也构成第一项意义范围内的用途: (1)以不同的元素形式使用欧共体欧盟商标,这些元素不会改变其独特性,不论商标是否在商标注册的形式,商标的特征,使用的形式也以东主的名义登记; (2)将社区欧盟商标附加到商品或其在社区联盟的包装上仅用于出口目的。
本文出自悠扬国际http://www.uooyang.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