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Common Problem

成立美国独资公司或合伙企业,是否需要提交DBA?

  无论您是购买现成美国公司还是想自己注册新美国公司,您必须首先决定是自己选择什么类型的业务类型(独资或合伙)还是组建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S公司或C公司)或LLC。

  这些“业务类型或结构”中的每一个都具有关键优势和劣势。在美国开公司无论你选择哪一种业务类型,都要知道会做出更多艰难的决定。如果您决定独资或合伙,您将考虑以您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或使用DBA(做生意)名称。如果您想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运营,如果是LLC或公司, 您将需要了解您是否有资格获得任何税收优惠。

  如果您决定是否组建LLC、S公司、C公司或独资企业或与DBA名称的合伙企业,请考虑以下事项。

比较业务类型:在美国成立独资或合伙企业,是否需要提交DBA?
  如果您是企业的唯一所有者,则称为独资企业。如果你与其他人拥有它,那就是所谓的伙伴关系。
  如果您选择以这种方式在美国拥有业务,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提交DBA。DBA备案(也称为假定或虚构的商业名称备案)允许个人使用其法定名称以外的名称进行交易。

独资的例子:
  对于独资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除非提交DBA,否则企业名称与所有者的名称相同。
  约翰史密斯作为独资企业经营园林绿化业务。为了将业务作为史密斯的园林绿化进行交易,他必须为该名称提交DBA。否则,他必须以约翰史密斯的身份进行交易。

DBA的目的:
  DBA归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它告知公众谁真正拥有该业务。提交通常是在县一级提出,但有些州要求DBA提交的申请是在州一级进行,或者除了在地方一级提交申请外。在某些州,申请有效期有限,必须续签。
注:希望以DBA开展业务的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也需要进行公开备案。

优点和局限:
  注册美国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开展业务的主要优势在于,它比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更便宜,更容易运营。主要的缺点是企业主(或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和义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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