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Common Problem

在纽约开公司如何选择注册企业的类型?

  许多人梦想在纽约市创办自己的公司。这是一座与众不同的城市,商业氛围和初创场景几乎没有其他城市接近。特别是科技和媒体行业, 正在网上吸引很多投资企业和商人到纽约市做生意最诱人的原因之一。但是如果你创立了一家企业,那么有很多问题需要了解。其中最基本的是:在纽约开公司什么类型的企业最适合你?关于如何决定注册的公司什么时候开始运营?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独资企业:
  “通过作为唯一所有者开展业务,您将自动成为独资企业。”
  这是拥有和运营业务最简单和最容易的形式。独资企业是指在您自己的支持下运营的企业,与您在法律上无法区分。用你自己的名字建立一个企业几乎没有什么关系,或者是一个交易名称(尽管交易名称与交易名称交易,业务将以你的名义合法和正式),并且一旦本地许可证被分类,你的美国公司就会被设置。个人和企业资金和财产可以自由混合,但这意味着您作为业主负责所有债务,并且必须从您自己的财务中支付业务成本。这也意味着任何有关贵公司的诉讼都会遭到你个人的反对。从好的方面来说,公司的投票手续 - 会议,注册银行账户 - 都可以被遗忘,因为支票是根据你的名字写成的。

  谈到税收问题,独资企业很好而且直接。公司赚取的收入是其所有者赚取的收入,你。这可以作为营业税提交,然后底线金额转移到您的个人纳税申报表中。也可以被其他地方的收入所抵消 - 有时对于一家初创公司来说仍然是建立其市场份额的真正好处。


独资企业的弊端?

  在申请正式合同时,比如以城市为代表的正式合同,作为一家在纽约注册的公司往往是先决条件,这意味着您将无法竞争潜在的有利可图的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LLC):
  有限责任公司为所有者的资产提供法律保护,因为公司会在没有这些费用的情况下提供大量的文书工作,有时甚至是烦人的手续。这样可以保护您作为年轻公司在公司遇到法律或财务困难时失去自己的资产。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也为您提供了转嫁税,即利润和损失通过业务传递给业主本身以报告业主自己的税务报告。这通常会导致较低的税收支付,因为您避免了企业和个人支付利润的双重打击。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拥有多个所有者 - 在变得更加复杂之前,通常最多只有三个所有者 - 如果您是一家小型创业公司,那么它就是两全其美:无责任保护的好处,没有官僚作风或法律要求太多。如果您向多个所有者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同意更改任何名称,如果任何一位成员死亡,则LLC在技术上将被解散。然而,LLC公司可以拥有任意数量的股东,作为筹集资本的一种方式,并且还可以对所得收入进行“特殊分配” - 即,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划分和享受与其所有权比例不成比例的利润。


在纽约成立LLC公司的缺点有哪些?

  如果你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你不能被支付工资。公司的利润是由你分享的(或者,如果你是唯一所有者,利润就像你的独资企业一样),但管理人员的利润被分类为收入,所以你必须支付自雇税。即使该份额并未实际分配给他们,您也必须为每位会员按比例应纳税收入缴纳税款。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于某些行业,包括银行、保险、医生、律师或会计师。
  在纽约成为一家美国公司可以确保股东在法律诉讼中受到保护,从而避免法律诉讼,但同时也确保公司在理论上拥有无限的存在。在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中,个人的死亡可以终止公司:企业是独立存在的。公司的主要吸引之一是您可以完整转让股份;您的股票拥有股权,您可以随意购买、出售或转让股票,而不会有任何行政延误或成本。这反过来又会带来另一个好处:吸引投资者和筹集资金往往更容易。
纳入企业的缺点主要与管理有关;年度会议必须举行,业主和董事必须遵守一定的手续。
  伙伴关系可以是非正式的 - 伙伴关系是可以通过口头协议建立的唯一类型的业务 - 或者根据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伙协议。与朋友或同事开展业务(大多数合作伙伴从先前存在的关系演变而来)可以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方式,只要有明确的业务界限和对利润分配的理解。一般合伙关系是所有者管理,没有指定的所有者。相反,企业将遵循股东的多数决定,但是你决定分割它。
  伙伴关系不需要年度会议,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税率通常不适用于伙伴关系。但是,除非您找到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这往往需要昂贵的保险甚至现金储备才能持有,否则所有者必须承担所有债务和损失的个人责任。法律合作伙伴关系中的另一个潜在危险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业务 ,包括合作伙伴,都可以对一个行为负责。如果您确实与一位您认识并信任的人建立了合作关系,请确保您拥有明确的工作参数和事先同意的利润分配和工作期望。
  合伙企业可以避免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必须支付的一些最低税额,因此,如果小企业承担的责任范围不足以引诱您,那么就有充分的理由建立合伙关系。

本文作者:悠扬国际,出自http://www.uooyang.com/article/1244.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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